- 生活指數CLI(Cost of Living Index)為個人生活所需費用的理論增幅,以消費者物價指數(Consumer Price Indexes)概估之。經濟學家對特定的CPI值應估計為高於或低於CLI值有不同的看法。這是因為CPI值公認具"偏向性"(bias)。CLI可用"購買力平價"(PPP, purchasing power parity)來調整以反應區域性商品與世界物價的廣泛差距。
- 消費者物價指數CPI(consumer price index)測量由『典型消費者』所購物品之價格。在許多工業國家中,該指數的年度性變化百分比為最通用的通貨膨脹曲線報告。該項測量值通常用於薪資報酬談判中,因為雇員希望薪資(名目)能相等或高於CPI。有時勞資合約中會包含按生活指數調整條款(cost of living escalators),表示名目薪資會隨CPI的昇高自動調整,其調整之時機通常於通貨膨脹發生之後,幅度較實際通貨膨脹率為低。
- 生產者物價指數(PPI)測量生產者收購物料的價格,與CPI於物價津貼、盈利、與稅負上有所不同,導致生產者之所得與消費者之付出產生差距。PPI反應於CPI昇高而上昇,具有典型的延遲。雖說其具多樣化的組合,一般相信這種延遲的特性使得根據今日的PPI通貨膨脹粗估(rough-and-ready)明日的CPI通貨膨脹成為可能;各種的論述與內容有極重要的不同。
- 躉售物價指數(wholesale price index)測量選擇性貨品之批發價格變化(特別是銷售稅),與PPI極為類似。
- GDP平減指數(GDP deflator)為基於國內生產總值的計算:名目GDP與經通貨膨脹修正後的GDP(即不變價格(constant-price)GDP或實質GDP)兩者間所使用的金錢之比例(參見實質與名目經濟)。這是對價格水準最宏觀測量。本指數也用來計算GDP的組成部分,如個人消費開支。美國聯邦儲備局改用核心個人消費平減指數(personal consumption deflator)及其他平減指數作為制訂「反通脹政策」的參考。
- 個人消費支出價格指數PCEPI(personal consumption expenditures price index)。2000年2月17日,在半年一度的國會金融政策報告(亦即Humphrey-Hawkins報告)中,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FOMC(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聲稱將主要的通貨膨脹測量法自CPI改為連鎖式個人消費開支價格指數。
- 痛苦指數(Misery index)
痛苦指數於1970年代發表,代表令人不快的經濟狀況,等於通貨膨脹與失業率之總合。其公式為:痛苦指數 = 通貨膨脹百分比 + 失業率百分比,表示一般大眾對相同昇幅的通貨膨脹率與失業率感受到相同程度的不愉快。現代經濟學家不同意以完全負面的『痛苦』一詞來形容上述通貨膨脹機轉的負面衝擊。實際上,經濟學家中有許多認為公眾對溫和通貨膨脹的成見是來自其相互影響:群眾只記得在高通貨膨脹時期相關的經濟困難狀況。以現代經濟學家的觀點來說,溫和的通貨膨脹是較不重要的經濟問題,可由對抗滯脹[stagflation](可能由貨幣主義[monetarist]所刺激)來作部分中止。
- 許多經濟學家(特別是在日本)曾鼓吹以較高的通貨膨脹作為經濟衰退的一個解決方案。
因通貨膨脹具重分配之性質,反對承受通貨膨脹重負的意見落居下風。因為資本利得稅為名目數額,所以通貨膨脹被主張為與「富人稅」一樣重要,而低度通貨膨脹的社會會傾向於財富凝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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